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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磊落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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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0-17 09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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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未審,蘋果先判。
少點投訴及抱怨,多啲讚美與包融,社會將會變得和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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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未審,蘋果先判。
cosmos 發表於 2014-10-17 23:50


都未有話起訴, 法官點審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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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3# apo

依家犯咗法,只要人多,差人都唔會告佢。
但差人犯咗法,議員已出口定佢罪,好似未輪到法官。
少點投訴及抱怨,多啲讚美與包融,社會將會變得和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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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akltsang 於 2014-10-21 22:45 編輯

社會上發生大事,市民當然可以表達意見和睇法,我唔覺得有問題喎。報紙都有好多報道,話佔中影響民生,某人受外國勢力支持等等。各自表述,點解唔可以評論?
Astrofarmer - Alber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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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5# akltsang

不單只係大事,社會上任何事,市民都可以表達意見和睇法,因為香港言論自由。
差人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。
但呢件事,極有機會係刑事案,傳媒報導事實已經足夠,不需加入各種形容,市民自會看後評論。有陪審員嘅案件,法官通常都會提醒,只需考慮在法庭內提出的證據,如果先入為主,睇過有偏私的新聞,就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。
少點投訴及抱怨,多啲讚美與包融,社會將會變得和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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